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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谷林树 专长:房地产、继承、婚姻家庭、合同、侵权、投融资、技术许可、工伤、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手机:13552858931
谷律师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国内知名政法大学法律系,后又在另一家理工科名校接受系统的工科专业学习。一九九五年获得律师资格。曾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部部长,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部主任,现为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北京律协专门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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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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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不少见。离婚时,这类房屋该如何分割?从相关规定和实务经验看,主要分如下几种情况: 1.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通常情况下,应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即:产权登记人)的一种赠与,房屋应视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对于此类房屋在离婚时该如何确定归属,在实务中存在一定分歧,一般认为此类房屋应归夫妻双方共有,也有人主张此类房屋应归出资方子女的配偶(即:产权登记人)个人所有。 3.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两人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此类房屋,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一些特殊案例中,该房甚至会被认定为实际出资人、产权登记人的共同财产。 4.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 按现行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该房屋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5.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按现行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案中,齐某某主张,其在与龚某某结婚前,与龚某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后来想置换,就把这套房子给卖了,不料,卖房后双方感情破裂离了婚。现售房款在龚某某父母手中。因房产登记在她和龚某某名下,故此,诉请三被告向其支付售房款的50%。庭审中,龚某某提交了一份他和父母所签订的《家庭协议》,其中约定该房是龚某某父母出资购买,产权也归龚某某父母所有,齐某某以见证人身份在协议上签了名。 法庭最终认定该房归齐某某、龚某某、龚某某父母四人共同所有。考虑到齐某某、龚某某结婚时间较短、龚某某父母实际出资购买等因素,法庭酌定该房30%份额归齐某某、龚某某所有,其余70%份额归龚某某父母所有,判决齐某某可得15%的房屋折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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