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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谷林树


专长:房地产、继承、婚姻家庭、合同、侵权、投融资、技术许可、工伤、交通事故、法律顾问

手机:13552858931

 

谷律师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国内知名政法大学法律系,后又在另一家理工科名校接受系统的工科专业学习。一九九五年获得律师资格。曾任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部部长,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部主任,现为北京法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北京律协专门委委员。

谷律师为淮南矿务局总公司【大型央企】、旺旺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拓宇系统集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神州数码【香港上市公司】、威盛电子【台湾上市公司】、世纪互联【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德美奥翔投资公司【四大企业集团共同举办的投资公司】、中海投资【国有投资公司】、中盐【大型央企】、中煤【大型央企】、中广电设计院【大型央企】、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等多家知名单位提供过专业法律服务,并受托牵头筹建了由数十位中外知名法学家组成的高端法律咨询机构-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促进会国际法律事务专家委员会

谷律师在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劳动法、互联网等领域,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曾成功处理了数百起房地产、股权、继承、合同、劳动等方面的纠纷。

谷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各类房产纠纷,对此类纠纷往往有独到见解和特殊处理手法,拥有较高的胜诉率和良好的客户口碑。 更多详情,请访问谷律师简介

 

遗赠小产权房纠纷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谷林树律师



【案情简介】
李先生夫妇有一子一女:儿子李大山、女儿李小花。李大山整日游手好闲,一直未婚,对父母要求其尽快找工作并结婚的劝告,充耳不闻,故此,与父母关系较差。而李小花却对父母很孝顺,为方便照顾父母,婚后依然和父母住在一起。尤其是,李小花的儿子小宝活泼伶俐,很讨李先生夫妇的欢心。
2003年,李先生夫妇出资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购房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了全部购房款。房屋交付后,李先生夫妇、李小花夫妇、小宝,一直在该房内实际居住。
2005年,李先生夫妇分别立下遗嘱,将自己对该房的产权份额遗赠给外孙小宝,前述遗嘱进行了公证。2008年,李先生夫妇先后病故,小宝及时办理了同意接受遗赠公证。李大山得知后,遂找到李小花和小宝,要求继承房屋,被拒绝。李大山遂将李小花、小宝诉至法院,以涉案房屋系小产权房、遗嘱处分该房违法为由,请求确认上述公证遗嘱、公证遗赠无效。


【审判结果】
法院驳回了李大山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的是一起小产权房纠纷。小产权房权属移转的合法性问题,一直是房产纠纷热点问题之一。
本案中,李先生夫妇出资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对该房进行了实际的居住使用,其行为并未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其对该房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该法第十六条同时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依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李先生夫妇将其合法购得的房屋权益遗赠给外孙小宝,并无不法。故此,李大山以李先生夫妇遗嘱处分该房违法为由,要求确认上述公证遗嘱和公证遗赠无效的诉讼请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为保护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情节略有调整)